信息化建设处召开《江苏省信息化条例》学习会

时间:2023-10-07浏览:10

根据审计整改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化过程管理,强化制度学习,信息化建设处于2023年10月7日下午开展《江苏省信息化条例》的学习会,会议由信息化建设处王小军总工程师主持,部门全体员工参与会议。

王小军、黄黎等同志带领大家从信息化规划与建设、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、信息产业发展与技术推广应用、信息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通篇研读,重点对信息化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进行学习与讨论,根据该条例要求,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对信息化工程承担保修责任。信息化工程的保修期,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二年。部门全体员工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依次发表学习心得。

通过本次学习,信息化建设处全体员工认识到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性,意识到自身肩负的责任和使命,未来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,将信息化建设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,努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走在前列。

 

文/图:冯余佳  审核:王小军